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优化力度,充分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和创业创新潜力。
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意见》提出了六项具体措施。
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创新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方式,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禁止设置限制性的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和准入门槛,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清单以外的行业和领域,享受同等的准入标准和优惠政策。推动民间资本有序参与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营造便捷高效的审批环境,提升民间投资服务效率。持续推进简政放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各类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探索设立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同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综合监管服务水平。
营造灵活多元的融资环境,改进民间资本融资服务。探索开展大数据信用融资。推广收益权质押融资,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三年专项行动,稳步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加强创新创业融资支持,加快推进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基金岛建设,促进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扩大对种子期、初创期民营企业的股权投资。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
营造宽松有序的经营环境,增强民间投资发展动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以及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负、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办理程序,优化纳税服务,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建立符合国际化营商环境发展方向和改革创新要求的制度体系,适时在全省推广。
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发展。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实施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工程,争取5年内每个省辖市培养出5名以上领军型民营企业家、20名以上引领型青年企业家、100名以上示范型中小微民营企业家。提升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民间投资产业转型升级。
营造稳定透明的政务环境,提振民间资本投资信心。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提高政府服务意识和能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强化政策统筹协调,稳定民间投资市场预期。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和推送制度,利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客户端、服务热线等载体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政策信息,科学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制定政府承诺事项备案制度,把各级政府及责任人承诺履诺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记者 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