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们接到一家粮所打来电话咨询,说他们米袋的包装,被人换了商标,其他装饰一模一样,问我们这算不算构成了侵权?
经过调查,对方确实构成了侵权,于是找到了侵权方。可是侵权方却说自己才是这款包装的原创,而且已经使用了八年之久,但是没有使用证据。而该粮所,虽然也已经使用了十几年,却同样拿不出使用证据。于是此事件几乎陷入僵局。。。。。
正当该粮所负责人一筹莫展的时候,百诚商标的顾问让他们再想想还有没有什么证明?比如早期出货单据,或是版权登记证明等?
该负责人马上说:有做版权登记!
结果毋庸置疑,有版权登记证明,帮这家粮所保住了原有的包装,守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这家粮所最初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也是没有打算做版权登记的,该负责人说:当初也就是听商标顾问随口一提,就顺便一起办理了!现在想想,还真的该好好感谢当初的那个业务员。
也许他根本就没想到过会面临现在这种被侵权问题,甚至一度认为做那个版权登记是浪费了资金。然而今天,却成为了他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有力的证据!
图文来源:百诚商标转让平台